【處罰標準】:
酒駕和醉駕區(qū)別于血中乙醇含量的大小,乙醇含量80mg/100ml靜脈血以上的屬于醉酒駕駛,,20以上不足80的屬于酒駕,。酒駕應受到行政處罰,,醉駕應受到刑事處罰,。
【處罰區(qū)別】:
一,、飲酒駕駛機動車輛,,罰款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,,記12分,,并暫扣駕駛證6個月,,再次酒駕,拘留10日,,罰款2000元,,吊銷駕照。
二,、飲酒駕駛營運機動車,,罰款5000元,吊銷駕照,,處15日以下拘留,,并且五年內不得重新獲得駕照。
三,、醉酒駕駛機動車輛,,約束駕駛人至酒醒。吊銷駕照,,五年內不得重新獲取駕駛證,,構成危險駕駛罪,判處拘役,,并處罰金,。
四、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輛,,吊銷駕照,,十年內不得重新獲得新駕駛證,終生禁止駕駛營運車輛,,構成危險駕駛罪,,判處拘役,并處罰金,。
五,、飲酒或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發(fā)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,,并吊銷駕照,,終生禁駕。
(作者:石華;審稿:黃鴻宇,;編輯:韋鳳妨,;編審:莫苗)